达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76-1289-1020

租入厂房经营是否视同完成搬迁

编辑:达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2-12-29

问题描述:因规划需要,我公司需整体搬迁,于2012年2月签订搬迁合同。2013年暂未购置土地建造厂房,系租入厂房生产。2013年度经营收入占2011年度经营收入100%以上,请问是否视为已经完成搬迁?

《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九条规定: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,视为已经完成搬迁:(一)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;(二)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%以上。

您单位除了暂未购置土地建造厂房外,已投入生产经营,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对照40号公告,您单位应该视为已经完成搬迁。具体也可请主管税务局根据您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。

上一篇:记账凭证包括什么

下一篇: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特点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6-1289-1020
  • 咨询老师:何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6-1289-1020
返回顶部